申报助理馆员及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能力,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和要求,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其中助理馆员申报者必须具有开展图书资源建设、学科服务评价、智慧图书馆建设或阅读推广等方面的工作计划;研究实习员申报者必须具有参与科技条件保障、科技决策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或科技管理支撑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助理馆员、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