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实验技术事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实验操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验教学能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深入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指导培养高级实验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取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聘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以上,取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聘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取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聘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17年以上,取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聘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以上;

(五)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聘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以上。


1.、主讲2门实验课程,或主持4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年均实验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教学效果优良。

2、主持完成至少一种实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并用于教学实践推广;或主持完成至少一个专业实验平台建设(或1门实验课程建设),对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发挥了支撑作用;或主持完成实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效果良好;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创新研究,取得至少2项省级及以上成果奖。

3、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4、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所从事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有关实验教学与管理的研究论文;或主(参)编出版10万字以上实验教材1部并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所从事专业学术论文2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所从事专业学术论文5篇,其中公开发表至少1篇有关实验方法研究的论文。

(2)主(参)编出版10万字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在重要期刊上发表所从事专业学术论文3篇。(3)主持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或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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