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工作经验,能承担本专业高深的研究任务,全面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专业科研工作,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并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能为业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其中:

(1)从事科研规划与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水利电力科研项目;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2000平方公里以上流域规划或县级以上区域水利电力规划工作;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大型或4个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4个大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④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工作,并正式发布实施;

⑤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或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4项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工作,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

(2)从事建设管理与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①作为项目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个大型或2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②作为项目管理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大型或4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③作为总监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大型或4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大型或4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⑤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3项省(部)级以上行业工法、施工工法的编写工作,并正式发布实施;

⑥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3)从事生产运行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工程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运行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经省水利厅考核认定,工程管理为优秀等次或考核得分在920分以上;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4项重要江河湖库或其他重点工程的水文站网规划、水情预报方案、调度规程的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水文自动化建设;

③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并正式发布实施:

④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水利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2.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水利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3.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水利电力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高级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4)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5) (6)条中的其中1条:

(1)国家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的前5名,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的前 3名;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水利电力科研项目2项以上;

(4)获得与水利电力相关的国家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或3项新型实用专利或5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5)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2篇);

(6)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1本以上(8万字以上)。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经两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5条中的2条:

1.国家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的前5名,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的前3名;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3.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第1作者)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学术论文,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水利相关专著1本以上(10万字以上);

4.获得与水利相关的国家授权的2项发明专利或5项新型实用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5.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并正式发布实施。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