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工作经验,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专业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工作方案,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其中:

(1)从事科研规划与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水利电力科研项目;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2000平方公里以上流域规划或县级以上区域水利电力规划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中小河流水利电力规划工作;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个大型或3个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④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市州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工作,并正式发布实施;

⑤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或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省(部)级或4项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工作,并通过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

(2)从事建设管理与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个大型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任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个大型水利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任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③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个大型水利电力工程监理任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④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个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任务,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完成2个中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任务,且项目通过投入使用验收,工程运行正常;

⑤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市州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1项国家级(2项省部级)工法的编写工作,并正式发布实施;

⑥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3)从事生产运行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中型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工程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运行管理规范,经省水利厅考核或认定,工程管理为良好等次或考核得分在850分以上;

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4项重要江河湖库以及其他重点工程的水文站网规划、水情预报方案、调度规程的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水文自动化建设;

③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并正式发布实施;

④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市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

1.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水利电力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水利电力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1

3.理工类或水利电力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水利电力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3)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4)-(5)条中的其中1条:

(1)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的获奖者;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水利电力科研项目2项以上;

(3)获得与水利电力相关的国家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或2项新型实用专利或3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1篇);

(5)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1个大型或2个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经两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后,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任工程师期间必须在水利电力专业一线工作,且获县级以上科技奖主要完成者;市(厅)属以上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5条中的2条:

1.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3.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第1作者)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学术论文,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水利相关专著1本以上(8万字以上);

4.获得与水利相关的国家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或3项新型实用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5.作为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州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编写,并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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