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体能训练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熟悉体能训练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专项技能并熟知具体的体能训练方法,主管训练的运动员须达到湖北省运动队体能锻炼标准;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体能训练方面的代表性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体育器械装备发明专利、运动防护案例等)。

(2)能够服务于省市运动队,为其提供体能训练指导及驻队带训服务,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设计体能训练方案和计划。

(3)具备培养、指导初级教练员的能力。


申报中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初级教练岗位满5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初级教练岗位满4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5.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并被聘任初级教练岗位满2年及以上;

6.具备硕士学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体育社会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7.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具备完成较复杂体育项目体能训练的实际能力,其训练2 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博士学位除外):

①全运会获前二名或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获冠军;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个人项目竞赛获2人(次)及以上冠军;

②篮、排、足等集体球类项目在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获前二名;

③篮、排、足、网球等职业性发展较好的项目在全国顶级职业联赛中获前八名;

④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6人及以上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破格晋升中级教练,其训练2年及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及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前三名;

②全运会前三名或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冠军(集体球类项目获前八名);

③创破全国纪录。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破格晋升中级教练,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6人及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训练1年及以上的运动员,在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中获3人(次)及以上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前八名);

②训练1年及以上的运动员,在省运会比赛中获4人(次)及以上冠军或全省单项锦标赛中5人(次)及以上冠军(集体球类项目获4次及以上前三名);

③训练1年及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最长4年内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获前三名(集体球类项目获前八名)或在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比赛中获2人(次)及以上前二名,

(3)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曾取得奥运会录取名次或取得亚运会、全运会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可破格申报中级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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