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按质量、计量和标准化专业分别要求。
1.在质量专业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加过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至少担任其中1项的项目骨干,承担课题或项目中的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过1项以上新技术引进(含大型设备)项目或2项以上技术开发项目,并承担主要部分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参加过某类产品检测实验室的筹建、改造工作,负责主要部分技术工作,并参与编写相应的筹建或改造方案;
(4)参加过大型的质量检验项目或复杂产品的质量检验,或 2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事故调查工作,独立承担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检验和分析数据;
(5)参加过2项以上质量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和运转工作;参加过2项以上有关检验技术研究的测试工作,至少担任1项的项目骨干,承担测试项目的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
的技术报告;
(7)作为起草人之一参加过2项以上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主要部分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或参加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承担部分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任务;
(8)参加制定过企业的质量提升方案,或者地区、行业的质量技术法规,应用专业技术或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9)参加过3项以上质量咨询、质量审核工作或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工作,承担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咨询报告、审核报告或技术报告。
2.在计量专业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加过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至少担任其中1项的负责人,承担课题或项目中的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过1项以上新技术引进(含大型设备)项目或2项以上技术开发推广项目,承担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作为起草人之一参加过1项以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或2项以上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4)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负责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5)独立承担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正确记录和处理测量数据,并出具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6)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解决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研、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
(7)独立承担计量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任务,熟悉维修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排除常用仪器、设备的故障;
(8)参加过2项以上计量法规或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资料;
(9)参加过2项以上计量测试技术咨询,承担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在标准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加过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至少担任其中1项的负责人,承担课题或项目中的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过2项以上技术引进或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标准化技术审查或吸收、应用工作,承担其中一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至少参加过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一类产品的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编写相应的研究报告;
(4)作为起草人之一参加过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承担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
(5)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2项以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承担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
(6)参加过企业标准体系的设计和建立工作,承担主要部分专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起草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
(7)参加过2项标准化技术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资料;
(8)参加过2项以上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9)参加过3项以上标准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承担部分实际工作,编写相应的咨询报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二)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取得理工类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四)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五)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业绩与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项目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至少1项;
2.完成科研课题至少1项(项目骨干);
3.有一定从事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的实践能力,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工作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获得 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五,发明专利排名前七,或获得本专业相关的软件著作权1项;
5.有一定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一)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重要学术刊物或权威学术刊物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篇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专业学会交流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项目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获得国家专利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