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播音指导任职资格者,须具备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和法规的能力,精通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态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播音指导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播音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主任撸音员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播音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主任播音员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播音专业技术工作 15年以上,取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主任播音员5年以上。
取得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播音主持作品获播音主持专业国家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省级一等奖2项以上:
②播音主持作品获非播音专业国家级一等奖2项以上或二等奖4项以上,或省级一等奖4项以上。
破格取得播音指导任职资格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播音作品获播音主持专业国家级一等奖2项以上;
2.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核 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