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具备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和法规的能力,有一定的播音理论知识和专业研究能力,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状况。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播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二级播音员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播者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二级播音员4年以上。


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以来,播音作品获省级播音主持专业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级非播音专业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级播音主持专业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2.取得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者,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表达技巧,形象及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定位要求,能承担一般节目的播音和直播工作。


破格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播音作品获播音主持专业国家级三等奖1项或省级二等奖1项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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