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或交叉专业领域,主持或负责过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研任务;
(2)能够根据国家或本地区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选定具备重要学术意义和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3)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能够指导并完成国家或省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研项目;
(4)主持的重大工程项目或者科研项目或取得的成果有较高的应用开发价值,经推广应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测绘及相近专业类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 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本专业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2.取得测绘及相近专业类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 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本专业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3.测绘及相近专业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本专业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
应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和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1篇);
(3)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本以上(8万字以上);
(4)主持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高级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的前4名,或2项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的前3名;
(3)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以上;
(4)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3)。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须经两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及以上:
1.国家科技奖的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或2项省(部)级科技二等奖的前3名;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3篇);
3.独著撰写并公开出版具备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部及以上(10万字及以上),或与人合著并公开出版具备较高学术价值专著2部及以上(其中本人须撰写8万字及以上);
4.主持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4项及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5.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2项及以上,其成果具备开拓性,对发展专业基础理论有突出贡献,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具备较高的应用开发价值,经过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6.主持完成其他重大项目3项及以上,作出重大贡献,经主管部门评定为优秀级;
7.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4项及以上(个人排名前3);
8.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贴”),或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省贴”),或省政府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入选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牵头人、领军人物者;
9.在县(市)、乡(镇)从事测绘基础业务工作,获得市(厅)以上科技奖;入选省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只有大、中专学历,取得测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0年以上,累计从事测绘技术工作30年以上,且成绩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