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工程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企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中从事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包括:制作播出、无线覆盖、网络传输、网络视听.


能够承担并完成本专业各环节的工作,编写相关专业的技术文件,能撰写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 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4.理工类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①作为参与者,完成过播出机房、制作机房、演播室、播控传输系统、监测系统、融合媒体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或安装、调试工作。

②作为参与者,完成过融合媒体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撑环境维护、数据维护及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③在日常运行值机、维护中排除过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④作为参与者,完成过节目的制作和技术设计工作。

⑤作为参与者,完成过较复杂的转播信号交换、传送工作;作为技术骨干,组织或参加过重要播出任务。从事无线覆盖工程技术人员:

①能在值机过程中,通过监测手段准确识别异常信号,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做出判断、处理。

②解决过系统工艺流程中比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能判断或参加过技术故障排除工作。

③作为参与者,完成过有关设备和系统的检验测试工作,处理测试数据.

④独立制定过有一定难度的技术检修、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的方案,并参与实施。

⑤参加过中型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全过程,或在小型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全过程中担任过主要技术工作。

⑥提出过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从事网络传输工程技术人员:

①参与过广播电视节目平台、传输数据网或5-10万户接入网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实际工作,

②参与过2000户以上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

③作为参与者,完成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安装调试,并使系统按标准正常投入运行。

④作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信息网络维护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使系统安全运行1年以上,无责任事故,从事网络视听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参与者,完成过网络视听节目平台系统或设备系统的设计、研制、技术改造工作。

②作为参与者,完成过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或设备的维护、大修、调试、检测工作,或设备平台系统的技术革新、更新改造方案,并参与实施。

③独立完成网络视听平台的技术架构、技术创新,并参与开发实施。

④参与解决过有关设备或平台系统工艺流程中比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

⑤参加制定过网络视听节目技术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并参与实施。


①独立完成较复杂的中型节目制作的技术工艺流程和工艺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2次以上重大节目现场直播的技术工作。

②作为参与者完成过5次以上中型转播信号控制、分配、传送活动的技术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

③参加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能手竞赛并取得名次,或作为主创参与人员参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视听大赛并获得奖项。

④在所从事的广播电视技术工作(或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课题或项目)中,获得过省辖市(厅)级以上奖项。

⑤作为参与者,完成过研究、设计项目或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通过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⑥完成 1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推广项目,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⑦作为参与者,完成过本专业工程的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或组织实施,并通过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⑧作为参与者,完成过1项以上具有一定难度的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并通过验收。

⑨作为参与者,制定过有线电视前端平台、网络规划的技术方案,并予以组织实施。

⑩被县处级以上主管部门选聘为培训讲师进行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授课或实际操作培训每年20课时以上,形成完整的课件和教案,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5000字,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5000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设备生产、设备安装等专题技术报告1篇以上。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市属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5条中的任意2条:

1.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或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不少于2项)获得者;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交流或发表过1篇论文,或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交流或发表过2篇论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3.在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者;

4.主持管理过省(部)级重大项目,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

6.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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