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对本专业发展能提出发展见解,在专业理论方面取得有一定价值的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任工程师以来,取得过下列成绩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2项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②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重点科研项目;

③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方面,取得了有较大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对发展专业理论有公认的贡献;

④主持或参与取得的科研成果,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推广应用产生了比较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三);或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3项以上(排名前三);参加国家组织的能力验证或能力考核、国家环保标准样品研制、国家环保标准方法验证等5项中的一项(排名前二),并正式公布实施;

⑥主持过 2项以上所在单位级以上(至少含1项所属区域级以上)工作改革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或科研课题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被充分吸收采纳(需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条适用于县级及以下单位高级工程师申报者)。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2项条件:

(1)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工程师以来,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重点科研项目,在科研实践中已成为所在研究学科的主要骨干,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并具有选定课题、指导和组织课题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②任工程师以来,在国际专业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本以上(5万字以上);其中县级(及以下)单位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对本条款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可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上级机构出具的综合工作业绩鉴定报告代替(附相应认证材料及所在单位民主评议表)。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2项的主要贡献者;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4篇以上本领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1本以上(7万字以上);

3.在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成就,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被同行公认为在学术理论开拓发展方面起重要学术、技术带头作用;

4.在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中,承担主要科研任务,独立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的科研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4项以上(排名前三);或编写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4项以上(排名前三),并正式公布实施。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