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对有关专业活动进行理论分析和总结。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认定;或取得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3年以上;
3.取得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3年以上;
4.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3)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4)条:
(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获得者(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
(2)参加小型林业工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3项,或组织施工的林业工程 2项,通过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作为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4)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撰写出版了专著、译著。
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5条中的2条: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2。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的本专业的专著、译著;
3。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
4.主持完成工程项目,在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管理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5。在乡镇基层从事林业生产、勘察设计、科技推广及技术管理岗位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