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或科研机构有关实验项目的要求),能够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能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
(2)参加过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或编写、修改过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过科研工作并有科研总结报告,或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研究报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或申报评审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实验师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实验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
5、两年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7年以上,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实验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
6、中专毕业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11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实验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7、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和助理实验师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实验教学或实验准备效果良好,独立撰写1篇以上实验研究论文或实验教学总结,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有关教学或实验室工作奖励;
(2)参与完成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3)独立设计过2个以上实验项目,并在教学中使用2年以上,效果良好,或加工、改进实验技术和装置,取得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