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工艺美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工艺美术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聘任高级工艺美术师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并聘任高级工艺美术师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并聘任高级工艺美术师满5年以上。


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2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2件。

(2)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2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其中至少1篇论文或报告达到专业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3)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或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4)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中,工艺美术类全国一等奖1项,或经省(部)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省(部)级工艺美术类评比一等奖2项,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能竟赛第一名获得者。

(5)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获得国家授权的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4项以上。

(6)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 项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研究课题;或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以上重点设计项目,或2 项超大型设计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

(7)公开出版具有显著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专著1 部(如系合著,本人须撰写8万字以上)。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为某项传统工艺美术的主要继承人,其研究、设计、制作成果(作品)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确认具有承前启后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获国家级以上非遗传承人。

4.在鄂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5年以上,并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