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前沿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

2.有较丰富的专业设计工作经验,高超的技艺,作品设计理念新颖,风格独特,主持完成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设计,业绩显著。

3.具有指导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聘任工艺美术师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工艺美术师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或艺术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聘任工艺美术师满5年以上。


获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具备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1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或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

(2)作为第一撰写人或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出版的书籍上发表至少1篇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等。

(3)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或参与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瀕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4)创作、设计、制作的作品获工艺美术类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或市(厅)级二等奖3 项以上;或省(部)级专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

(5)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获得国家授权的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

(6)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或2项市(厅)级基金项目、研究课题;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点设计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3项大型设计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

(7)作为主要成员(副主编以上),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或行业培训教材1部,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须撰写5万字以上)。

(8)主持承担的工艺美术工程获市(厅)级以上优秀工程项目奖。


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湖北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2.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项以上。

3.为某项传统工艺美术的主要继承人,其研究、设计、制作成果(作品)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确认具有承前启后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获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5.在鄂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职从事工艺美术20年以上,并具备工艺美术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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