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路桥、港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级,高级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名称为工程师,初级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二条实现路桥、港航专业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等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取得路桥、港航专业中级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取得路桥、港航专业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认定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1.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能够独立整理技术资料,撰写技术小结或调研报告。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4条的其中2条:
1.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第1作者)以上专业相关学术论文,或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专业相关专著1本以上(5万字以上);
3.获得与专业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 2 项新型实用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
4.作为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标准、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或 2项以上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省(部)级标准设计、省级工法的编写,并正式发布实施。